作为“智慧的资本”、“耐心的资本”,我国私募基金在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,追随中国经济的发展阔步前行。特别是近几年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,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、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,为创新资本形成和支持科技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一、私募基金支持创新资本形成,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
(一)私募基金服务企业成长全周期
私募基金是根据《基金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合格投资人募集资金而设立,由基金管理人管理,为投资人利益进行投资活动的投资基金。
私募基金可以给种子期、初创期、成长期、扩张期企业提供相应资本,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。在种子期,私募基金可以提供研发人员成本支出、创新产品商业化及市场开拓所需资本;在创业期、成长期、扩张期,可以提供企业发展、市场开拓、公司扩张所需资本;在成熟期,则要进行资本回收。
早期投资主要投资于种子期、初创期企业股权,帮助小微企业渡过起步期资金匮乏的艰难阶段。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许多中国科技企业,早期都曾获得天使投资。创业投资主要投资于有盈利模式、发展潜力巨大的未上市创业企业,投资阶段主要集中在初创期和扩张期。私募股权投资一般对接近成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,以期获得股利与股份价值增长回报,其投资阶段主要处于扩张期和成熟期。母基金则通过向子基金出资,投资于特定领域,包括政府引导基金、产业基金以及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市场化母基金等。
(二)私募基金成为科技创新的有力助推器
美国PE、VC等私募基金对20世纪50年代的半导体硅材料、70年代的微型计算机、80年代的信息技术以及生物工程等尖端技术的商业化起到了关键作用。美国90%以上的高科技企业均依靠风险投资模式发展起来,这些企业已经成为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。
在我国,私募基金与科技创新互为依存条件。私募基金通过管理和技术赋能,帮助企业准确把握市场需求,加大研发投入,完成成本效率结构提升,激发企业创新能力,提高创新质量,释放发展潜力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实现信息化、数字化跨越,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新兴产业,引领中高端消费,推动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,对服务国家基础性战略和资本市场大局具有深远意义和广泛影响。
2019年前三季度,私募基金投向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本金新增4429亿元,相当于同期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2.4%。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,私募基金投向中小企业项目6万个,在投本金2万亿元;投向高新技术企业项目3.1万个,在投本金1.3万亿元。互联网服务、计算机及电子设备、原材料、半导体、医药生物、医疗器械与服务等产业升级及新经济代表领域,成为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布局重点,在投项目5.5万个,在投本金2.7万亿元。在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投资项目中,2019年三季度末与2018年末相比,私募基金投资于生物科技的在投案例数和在投本金分别增长21.7%和26.5%,投资于信息技术服务的在投案例数和在投本金分别增长18.2%和23.1%,投资于半导体的在投案例数和在投本金分别增长38.5%和25.4%。
(三)私募基金为资本市场和区域经济提供动力
私募基金推动资本市场繁荣,区域经济更加活跃。截至2019年末,私募基金规模约13.7万亿元,同比增加1.0万亿元,其中,私募股权、创投类基金规模增加1.2万亿元,私募证券类基金规模增加2992亿元,其他类基金规模减少4630亿元。据有关部门统计,2018年IPO的企业中,约60%曾得到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。有私募创投背景的企业在中小板企业中占比高达70%;有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参控股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占比达60%。协会数据显示,截至2019年6月末,在科创板提交上市申请的141家科技企业中,有117家企业得到私募股权投资,占比约83%,在投本金399亿元。截至2019年12月10日,在63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,有54家企业得到私募基金投资,投资本金合计268亿元。
私募基金在服务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中西部发展中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协会数据显示,截至2018年末,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投向西部18个省市项目数量占比17.8%,在投本金占比30.4%。随着我国扶贫攻坚战略的深入,私募基金为欠发达地区创新发展提供了资本支持。
二、行业自律推动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
从基金本质和投资者保护出发,加强行业自律,为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创造了良好环境。
(一)以登记备案为抓手,推动行业优胜劣汰
2013年6月,新《基金法》正式实施,要求由行业协会对私募基金实施登记备案管理。2014年2月,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启动。协会坚持问题导向,持续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须知,逐步形成标准明确、规则清晰、审核严格、公信透明的注册式管理。2019年以来,管理人新增登记与注销数量已实现动态平衡,已登记管理人总量略有下降,管理人和在管基金结构质量持续优化。
(二)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,强化行业自我约束
近年来,协会坚持技术引领,不断加快“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”建设,将行业报送信息转化为结构化、标准化数据,系统梳理登记备案、风险监测、入会管理、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业务逻辑,通过数据勾稽和内外部信用信息交叉验证,建立高效率业务办理、风险监测与处置工作流程。围绕让市场主体信用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决定性作用,推动市场化信用制衡机制,建立“三重博弈”机制,将市场机制引入信用建设之中。在登记备案阶段,以法律意见书为载体,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律师事务所相互博弈;在私募基金募集阶段,以基金合同为载体,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相互博弈;在私募基金投资阶段,以信息披露为抓手,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标的相互博弈。通过市场化信用博弈、信用记录与公示、信用约束与惩罚、信用竞争与发展,打破市场与监管博弈的行为惯性,推动私募管理人信用立身、信用自治,行业信用体系和自律文化建设迈向新阶段。
(三)以信义义务为根本,保障私募基金行业行稳致远
恪守信义义务,忠实于投资者最佳利益是基金行业行稳致远的基础。目前,协会已经通过合同指引,将管理人忠实义务转化为合同明示的契约责任,强化法律保障;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办法,将忠实义务转化为投资人知情权,强化监督制约;通过内部控制指引,将忠实义务转化为管理人内部治理规则,强化制度保障;通过募集行为管理办法,将注意义务转化为最佳行为规范。行业机构要坚持“受人之托、代人理财”的初心,高标准落实忠实义务和审慎义务,从每个岗位、每项业务抓起,筑牢内控制度,铲除利益冲突的土壤,坚决反对欺诈、利益输送、内幕交易等一切不当行为,始终从投资人最佳利益出发,珍视基金财产安全,秉持价值投资理念,建立科学运营流程,提升投资管理专业性,诚心全力管理和守护好基金财产。守法合规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底线,适当性义务是卖者尽责的第一道关口。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敬畏法治,将守法合规意识融进血液、装进心头,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和监管底线;坚持“自律高于他律”行动指南,强化主动自律、过程自律,建设信义文化;坚持责任投资、价值投资,扎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土壤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科学的投资观,构建清晰的发展战略、灵活的竞争策略,不断提升专业能力,在更高水平上践行服务投资者的初心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使命。
三、坚定理念信心,书写创新发展更美华章
(一)积极引导长期投资
近年来,基金行业努力建设吸引长期资金、提高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:推动全社会更好地理解私募基金的本质、作用与风险,理性客观地认识私募基金功能价值,塑造良好的外部生态,增强发展环境包容性;积极推动养老金三支柱建设,增强养老金积累能力。推动养老金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选择私募基金作为资产配置工具,优化私募基金资金来源结构;推动优化基金业税收政策,鼓励投早、投小和长期投资活动;加强“卖者尽责、买者自负”制度文化建设,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教育,强化风险警示,倡导理性投资,引导全社会形成“投资者是财产安全第一责任人”的共识,培育成熟理性投资者
(二)大力推动责任投资
在投资中关注环境、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,是基金业应对未来挑战的重要方向。根据我国经济转型和资本市场实践要求,协会致力于构建基础性、有实质意义的ESG价值坐标和行为基准,推动ESG融入投资决策流程,提升企业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,助力国家创新驱动战略。自2016年以来,协会多次举办国际研讨会、主题论坛,开展基础性调查,倡导ESG理念与实践,并于2018年11月发布了《中国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研究报告》和《绿色投资指引(试行)》,又于2019年11月发布《中国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研究报告》和《中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报告》,持续推动ESG制度环境建设。
(三)努力践行价值投资
私募基金要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,就必须秉承价值投资理念,洞察不同行业企业的真实需求,有针对性地支持其最迫切、最有价值的创新实践,帮助企业提质增效,让企业价值创造实至名归。2019年11月6日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,会议强调,要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,优化科技创新融资方式,改善配套政策环境;要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发挥好各类产业投资基金、创业投资基金的带动作用,更好地满足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。
未来,全行业要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,推进现代行业治理体系建设,聚焦服务实体,长周期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“中国梦”作出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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